澳門文化產業資助:”輸血“ VS "造血”
2015/07/06
資料來源:澳門月刊2015年7月號
摘錄: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結合創意生產和商品化等方式一種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產生得以創造力為核心的新興產業,強調一種主體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個人(團隊)通過技 術、創意和產業化的方式開發、行銷智慧財產權的行業。本澳政府早年前就開始推廣文化創意產業,近年更是成立了文化創意產業委員會,推出文化創意產業基金用 於鼓勵和支持業界。巨額資金的批復盒豐富資源的投入,讓市民不禁懷疑,如此高成本的關注此類產業,是“付之一炬”亦或是“一本萬利”?隨著文化創意產業基 金的第一批資助的公示和發放,有關本澳文化創意產業資助的方式也引起了坊間各種議論和猜測。
當下澳門的文化創意產業是重在文化創意(藝術)還是產業效益(營商)?文化創意產業應自負盈虧還是接受資助?而援助是以貸款方式還是無條件的資助方式?當 下本澳對文化創意產業資助是否過於繁多?對文化創意產業有關部門的發展又有何建議?帶著上述疑問,本刊邀請澳門佳作創作總監林子恩、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 學校設計系副教授鐘渠盛、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產業委員會第一、第二屆委員潘知常和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管理學會會長蔡強作為本期 的訪談嘉賓,一起探討今時今日,澳門文化創意產業資助方式是否需要改變,巨額資金的輸入能否成為該產業“造血細胞”,使其蓬勃發展,充滿活力?
文創與產業孰輕孰重?
澳門佳作的創意總監林子恩:
擁有多年文化藝術發展的經驗,面對這個問題,他直截了當地回答道:“這個問題一定是以產業為主,澳門不應該再問是藝術重要還是產業重要。文化局、基金會以 及其他部門,澳門政府早對所有的“文化”有了資助。而當下的文化創意產業基金是純粹為了做生意而建立的,不能混為一談。“在他看來,對於唯一針對產業的文 化創意產業基金來說,產業效益很重要。但對於澳門整體社會實況來講,這兩方面都很重要,無論是文化局還是澳門基金會還是文創創意產業基金,都有共同的目 標,發展澳門的文化創意產業,各有分工又有共同目標,是一樣重要的。
面對巨額資助如何取捨?
澳門佳作的創意總監林子恩:
提出做生意就應該是自負盈虧。他直言不諱地回答到:“澳門現下博彩業強勁,令全澳門的中小企業或者做生意的都比較困難,政府很希望整個社會能夠一起去推動 文化創意產業,鼓勵更多人入行,也就必須要令這一行業有生存空間,所以才進行資助,這是政府立場。但是做生意的人不能依賴這些資助行為,要自負盈虧。“另 一方面,以他所理解的資助情況來看,無條件接受資助的金額相對較小,借貸的金額較多,如何選擇在於使用者是短期內需要資金還是長期內需要資金。政府當下資 金充足,兩種方式都可以承受,問題的關鍵在於申請者的需要。
諸多基金能否打造文創“神話”?
澳門佳作創意總監林子恩:
聲稱從兩方面來說,政府覺得資助給了很多,但是需要的申請者和業界人士,反而覺得不夠多。“澳門政府非常有心,一心一意的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我經常跟藝術 家朋友說,在澳門從事藝術,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稍微留意下就知道,澳門每個月有兩三個藝術活動開幕,這些資助是非常棒的。在藝術方面其實澳門已經做了 很多,希望可以百家爭鳴、百花齊放。“林子恩頗有感概的表示,“對藝術的資助不會帶來風險和問題,特別是純藝術方面的資助,對澳門來說是有益的。藝術的資 助培養了很多藝術愛好者和人才,更讓一些年輕人甚至是家長了解什麼是文化創意,從而對這個項目有更多的認識。”
多方建議力造未來“文創之城”
澳門佳作的創意總監林子恩:
對文化創意產業基金的提出了幾點建議建議,一是行政架構複雜,需要講求精簡,不同部門之間需要溝通。通常情況下,申請方案經過層層機構審核通過後,該項目 需要在拿到資金後才可以開始,若在這之前的資金付出,只能由申請者自己承擔。生意講究時間、時機、成本、無限的等待只會錯發展的最佳節點。二是資金的選擇 可以自由選擇資助或者貸款,既然內部審批都是由專業人士組成,那就可以給申請者指導,無論是借貸或者資助,務必追求資金利用最大化。林子恩頗為感概地說: “澳門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前景是有的,資訊科技的更新帶來了更多的商機,只要有想法,就能把概念變成生意,這個生意並不是傳統的商鋪、產品、而是品牌 的打造和拓展,從而衍生更大德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空間。”




